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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十条措施
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7-07

为在清廉学校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为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就2022年集中推进阶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各学校领导班子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 2022 年9月30日前)

二、专题研究-次清廉学校建设。通过召开学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深入贯彻落实清廉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推动清廉学校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实现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完成时限: 2022 年11月30日前)

三、完成一次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各学校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类进行一次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题培训,引导学校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职尽责。(完成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

四、组织次廉洁风险排查。各学校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逐节逐点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汇总、提炼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织牢织密反腐败制度笼子。(完成时限: 2022 年9月30日前)

五、开展一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校围绕“官气”十足、衙门”做派等问题,中小学校围绕落实“双减”政策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和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畅通和丰富监督途径和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不良作风等问题。(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前)

六、开展一次以案明纪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以教育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教材,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成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

七、开展一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大排查。高校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中小学校校级领导班子要对照议事规则,重点对2022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参与决策人员范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以及决策事项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失职失责的进行责任倒查。(完成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

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三个一”行动,即一个部门出台一项措施,每个干部解决一件难事,每个党员为师生做一件好事,立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师生群众解难纾困,切实提升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完成时限: 2022 年11月30日前)

九、开展一次廉洁家访活动。按照“分级负责、有效覆盖”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到领导班子成员家中家访,班子成员到分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家中家访,通过与干部本人及家属谈心交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掌握和监督,鼓励干部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港湾”。(完成时限: 2022 年9月30日前)

十、开展一次校内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情况自查。各学校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22) 2号)和《大力推进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桂教工委(2022)4号)部署要求,聚焦清廉学校建设目标任务,采取个别访谈、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内部督查,监督推动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清廉学校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治偏差,确保执行清廉学校建设任务不偏向、不走样。同时,要在官网和校园设立宣传专栏,报道清廉学校建设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