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鸣校区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心理中心窗帘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鸣校区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心理中心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的公告、采购需求、评分办法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
| 五、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上午9:30时。 | 五、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下午15:30时。 |
2 | 采购公告
| 六、本项目将于2025年8月1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副楼4楼407评标室进行封闭式评审
| 六、本项目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在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副楼4楼407评标室进行封闭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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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需求表 第四页 遮光窗帘
| 注:1.以上1-17项技术指标需提供自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且所有技术指标必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该份报告中有一项缺少或检测数据不符合,视为该产品不满足要求,所有指标评定为负偏离。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注:1.以上1-17项技术指标需提供在验收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4 | 采购需求表 纱帘
| 注:1.以上1-4项技术指标需提供自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且所有技术指标必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该份报告中有一项缺少或检测数据不符合,视为该产品不满足要求,所有指标评定为负偏离。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注:1.以上1-4项技术指标需提供在验收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5 | 采购需求表 铝合金窗帘轨道 | 注:以上第1-5项技术指标需提供自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且所有技术指标必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该份报告中有一项缺少或检测数据不符合,视为该产品不满足要求,所有指标评定为负偏离。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注:以上第1-5项技术指标需在验收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由具有CMA或CNAS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本报告所有检测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检测报告二维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6 | 评分办法
| 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响应分(满分20分) 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响应要求的,得20 分,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8分,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3项及以上的,视为响应无效。正偏离不加分。
| 删掉原“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响应分(满分20分)” 改为:1.产品生产技术能力及生产组织质量保障能力分(满分10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能力及生产组织质量保障能力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设备、运输工具、项目人员架构、工作安排、进度计划、管理措施、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方案和措施、赶工措施、验收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详看更改公告附件(更正后的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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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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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品分(满分10分) | 2、样品分(满分15分)详看更改公告附件(更正后的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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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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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四)业绩分5分 竞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否则将不予计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每提供一项得 1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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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