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转发给你们,并请结合学习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附件: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 通知》(教学〔2016〕11号).pdf
招生就业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