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备案表
学生社团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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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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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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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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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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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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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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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措施和
安全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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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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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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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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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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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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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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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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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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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注意事项
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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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听取了备案单位的安全告知意见,并知晓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组织者的责任。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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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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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该项活动开展并备案 )
经办人:
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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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备案表必须附有《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和安全预案和参与活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注意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跨越栏杆,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线。通行危险路段时要特别警戒。
2.搭乘缆车、索道、游船、旅游车等交通工具时,要留意搭乘工具的载客量及安全性,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输车船,不搭乘违规车辆。
二、注意人身安全
3.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在河(湖)边嬉戏、打闹;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
4.未经批准,不组织骑车、登山、露营、冲浪等专业性较强的高危户外活动,尽量不参与或开展危险度高的项目或活动。
5.在室内封闭场所活动时,应留意空气流通情况,熟悉消防设施配备及紧急出口位置等周围环境。
6.集体行动时,要服从安排,行动一致,应密切注意每一位同学的去向。提高警惕,防范各种行骗行为,防止上当受骗。
三、注意财物安全
7.外出时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如确需携带时注意贴身保管,在拥挤场合,密切注意自身财物。
四、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五、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活动过程中,要随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遇到突发情况,须在第一时间与学院取得联系或及时报警。凡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发生违反校纪、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活动组织者已阅读以上安全事项,并告知所有参与人员。
负责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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